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:
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《关于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》(教基司函〔2025〕35号)的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就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案例征集活动(以下简称活动)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活动目标
通过系统梳理、推荐和汇集一批高质量的科技教育学习资源、教学方法、成果作品和实施经验等案例,为深入开展科技教育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,有效提升区域与学校的科技教育规划与实施能力,全面提高教师的项目式、探究式、跨学科教学设计与评价能力,大力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科学、技术、工程、数学等跨学科知识与技能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,切实培育大量优秀的“小小工程师”,以适应科技驱动的未来社会需求。
二、活动对象
面向全省各级各类教育部门(包括行政单位、电教、教研、装备等部门)、中小学校。
三、征集内容
活动征集内容分为4个类型:科技教育学习案例、科技教育教学案例、科技教育成果案例、科技教育实施案例。
四、活动流程
(一)市级推荐
各市(州)自行组织开展案例推荐活动,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,按照推荐名额数(见附件1)择优推荐。2026年5月29日前在省平台完成推荐案例材料提交工作,并填报市级推荐案例确认清单(附件2)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至工作邮箱。作品、作者等信息资料一经确认不得更改。
(二)省级推荐
省级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复核,确定一批省级中小学科技教育优秀案例,并通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择优推荐到教育部参加部级遴选。
(三)成果展示
在湖北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上展示省级优秀案例,供广大师生、家长学习借鉴,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我省科技教育发展普及。
五、工作要求
各地要高度重视,充分发挥电教、装备、教研等部门作用,提供专业指导与条件保障,在经费、运维方面给予支持。规范征集程序,克服形式主义,遵循自愿参加原则,防止影响正常教学和增加师生负担。履行审核职责,坚持公平公正,认真核实申报对象资格及材料真实性、原创性,参照征集活动指南(见附件3),严把政治关、科学关和质量关。积极开展案例研讨及交流展示活动,加大推广应用力度,切实发挥优秀科技教育案例的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。部级中小学科技教育优秀案例可作为教学成果评定、职称评聘和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。各地要对部级、省级、市级获得优秀案例的作者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。
请各地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,于4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(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、联系电话等)发送至工作邮箱(19252861@qq.com)。
联系人: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孙洋027-87328180;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(省电化教育馆)刘琦珉027-87311693。
附件:1.市(州)推荐名额表
2.市级推荐案例确认清单
3.湖北省中小学科技教育案例征集活动指南
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
2026年4月3日
案例上传开启时间:2026年4月27日
案例上传截止时间:2026年5月29日
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.pdf
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.pdf
湖北省中小学科技教育案例征集活动指南(含案例模板).docx